由海关总署标法中心作为牵头起草单位编写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GB/T44975-2024《技术性贸易措施  通报要求》已在2024年第29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公布,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标准适用于国内技术性贸易措施制定、采用或实施的机构,国家咨询点,国家通报机构等。


《技术性贸易措施 术语》标准界定了基于世贸组织TBT协定和SPS协定相关的关键术语及定义,涵盖了相关组织、谈判回合、WTO核心原则、工作机制、TBT、SPS、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等多方面核心术语,为我国相关工作者正确理解和参与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提供了基础知识库。术语的统一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规范化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技术性贸易措施 评议指南》评议是WTO成员的一项重要权利。但是大部分我国利益相关方不知道评议是什么,为什么要评议,怎么去评议。该标准有利于向国内利益相关方提供规范化和专业化的评议方法指导;有利于提升技贸措施评议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技术性贸易措施 通报要求》我国正式加入WTO以来,始终积极履行技术性贸易措施透明度义务,截至2024年11月30日已向WTO通报3506件。对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统一规范,能进一步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工作,更好履行透明度义务。标准的实施能提升我国对外通报工作合规水平,显示我国对履行WTO透明度规则的责任与担当,进一步展现出我国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立场和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