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着力提升计量人才技能培养培训资源高质量精准供给,市场监管总局拟批准建立2家国家计量人才实训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6日至1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实名反映。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量值处  邮编:100088。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jlslzc@samr.gov.cn。


附件:拟批准建立的2家国家计量人才实训基地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2024年3月6日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