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24年“计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优秀案例的通知》要求,现将拟入选“计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优秀案例和典型案例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入选优秀案例和典型案例有异议,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lscy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计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优秀案例、典型案例名单公示”。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计量司产业处(邮编:10008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计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优秀案例、典型案例名单公示”。


3.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82260132。


4.请在电子邮件、信函、传真中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3日,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计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优秀案例、典型案例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