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措施情况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塑料包装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而泰国是我国塑料包材出口的重要市场之一,中国对泰国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出口额位列我国塑料包材出口额的第五位,每年出口额近百亿元。


2022年1月27日,泰国发布G/SPS/N/THA/484号通报,计划实施《关于塑料容器质量或标准》新法规,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按照该要求,泰国境内所有包装食品的塑料产品,如原生塑料包材、再生塑料包材等均需严格满足草案中的质量标准,其中涉及20余项重金属限量和物质迁移


二、壁垒分析

泰国制定了一系列食品接触材料法规,《食品法》《关于食品容器、食品容器的使用、禁止用于食品容器的物质的质量或标准》《关于塑料容器的质量或标准 《关于奶瓶和婴幼儿牛奶容器的质量和标准》等,构成了泰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体系,分别从基本要求、指标限量、特殊规定等方面进行管控。如果该法规通过,将给我国塑料包材出海泰国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生产商无法清晰、准确地遵循和满足相关要求,甚至生产流程受阻;出口商和经销商无法准确判断相关产品是否合格等问题;企业出口合规成本大幅提高;产品出口泰国甚至面临罚款等风险


三、应对举措

面对突如其来的质量标准新要求,成都市WTO/TBT咨询中心立即组织业务骨干对泰国《关于塑料容器质量或标准》进行研究,初步认定其存在条款内容模糊、概念要求与国际通行标准存异、测试项目缺乏科学性等问题。为防范泰国食品包材出口风险,保障企业顺利通关,成都市WTO/TBT咨询中心迅速响应,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小组,全面展开通报评议会准备工作。一方面,专项小组围绕泰国食品包材,重点对其涉及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外贸易要求、海关检验检疫规定等进行充分的搜集、整理和翻译,形成评议资料库。另一方面,专项小组积极与业内企业、协会交流,广泛邀请专家参与讨论,依托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前置处理泰国食品包材出口风险出谋划策。


2022年2月17日,成都市WTO/TBT咨询中心组织多家企业、科研机构以及三方机构专业人员举行了“泰国食品塑料容器通报评议会”,就通报中提及的术语定义澄清、重金属测试种类、特定迁移限制要求、模拟测试条件以及材料应用场景等方面进行梳理和研讨,并提出了8项意见,形成特别贸易关注分析报告提交至国家相关部委。


2022年3月初,国家相关部委组成贸易代表团在第82次WTO/SPS例会上就《对泰国第G/SPS/N/THA/484号通报措施的关注》向泰国方发起磋商和谈判。最终,泰国对我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出积极回应。其中,对建议删除新增金属元素锗(Ge)测试要求的意见泰方表示已采纳;对明确迁移条件、明确致病菌种类2项评议意见泰方承诺将出台法规进行修改完善;对“塑料容器”定义、添加剂测试种类等5项评议意见进行了回复及详细解释。


2022年8月4日,泰国提交了G/SPS/N/THAV/484/Add.1号通报,公布了《关于塑料容器质量或标准》的最新修订内容


四、工作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四川食品塑料容器对泰国出口销量快速增长,已超3000万元。“我们生产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主要出口至意大利、德国、新加坡、泰国等多个国家。成都市WTO/TBT咨询中心开展‘前置’预警服务,组织院企合力破解出口风险,不但帮助我们稳定了已有出口市场,也能降低不必要的检测成本。2023年,公司仅对泰国出口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类制品货值就接近百万元”成都某包装企业表示。


此项评议工作体现了通报评议及特别贸易关注机制在促进国际合作、消除技术性贸易障碍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方面,不仅帮助出口泰国的食品包材企业精准掌握准入要求,避免因法规不清晰、不准确、不全面以及双方理解不同造成损失,而且降低了企业潜在合规风险。另一方面,本次通报评议和特别贸易关注机制的运作,也加强了中国与泰国的合作伙伴关系,为出口企业拓展市场、提高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持。